济南刑事律师网|济南刑事辩护律师_济南刑事律师_山东刑事律师_山东刑事辩护律师_刑事律师_济南律师_济南刑事律师_济南刑事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站点搜索
首 页 律师简介 热点新闻 刑事案例 刑辩常识 刑事法规 理论前沿 律师动态 律师博客 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咨询留言
 联系方式

手机: 15866728768
固话: 0531-88529815
传真: 0531-88529805
联系人: 李磊律师
E-mail:  lileilvshi@163.com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二环东路3966号东环国际广场C座2203室 邮编:250100
 网站公告

      业务范围

   济南刑事律师

   济南刑事辩护律师

   山东刑事律师

   山东刑事辩护律师

   济南取保候审律师

   济南刑事辩护律师法律咨询代理

   济南市监狱

   济南市看守所

   济南市公安局

   济南市刑警大队

   哈罗德·伯尔曼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济南刑事律师网是由山东源达明华律师事务所李磊律师主办的以刑事辩护为主的专业网站,该网站现已正式开通!

    每个人都有获得辩护的权利,依据国家法律,恪守执业道德,认真维护每个当事人的辩护权是作为律师的崇高职责!

    本律师以专业的业务知识,认真负责的执业态度,愿为每个遭遇法律困境的当事人提供最周到,最及时,最专业的律师服务!

  当前位置:

制造车祸挟持车主抢劫10万元

4名团伙成员被判刑

作者:吴 云 陈长权  发布时间:2008-08-07 08:24:31


    本报南昌8月6日电  一伙无业人员组成抢劫团伙,流窜于赣粤两地,故意驾车与他人相撞,制造车祸,并乘机挟持车主,先后6次疯狂抢劫钱财近10万余元。今天,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冯华寿、刘兴卫、周龙怀、孙水华八年至十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没收作案工具小轿车一辆。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冯华寿、刘兴卫、周龙怀、孙水华预谋,由冯华寿提供并由他或孙水华驾驶小轿车故意轻微碰撞被害人汽车,待被害人停车与其理论时,刘兴卫等人用仿真塑料手枪、跳刀将被害人挟持上汽车抢劫钱财,周龙怀驾驶被害人汽车。

    2007年12月12日,冯华寿伙同周龙怀、刘兴卫等人在南昌市昌南大道,采取上述方法对被害人马某进行抢劫,抢得皮包一个,内有现金1万余元、驾驶证、身份证、银行卡、工作证等证件,三星手机一部(价值4040元),诺基亚手机一部(价值2650元)。同年12月16日晚7时40分许,冯华寿伙同周龙怀、刘兴卫等人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潘墩村,采取上述方法对被害人进行抢劫,抢得现金5000元、500马来西亚币(兑换人民币1103.2元)、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8950元)、苹果牌MP4一台(价值1280元)、SEIKO手表一块(价值1850元)及身份证、驾驶证、信用卡等物。

    此后,冯华寿伙同周龙怀、刘兴卫、孙水华等人采取上述相同方法抢劫被害人苏某、许某、曾某等人财物折合人民币6.8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冯华寿纠集被告人刘兴卫、周龙怀、孙水华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行劫取被害人财物,其中被告人冯华寿、刘兴卫、周龙怀参与作案5起,抢得财物价值103493.2元;被告人孙水华参与作案两起,抢得财物价值63050元,其行为均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二环东路3966号东环国际广场C座2203室 邮编:250100
联系电话:15866728768 0531-88529815 传真:0531-88529805 sitemap
联系人:李磊律师    E-mail:lileilvshi@163.com
All Rights Reserved(c) 2008 济南刑事辩护律师网技术支持:飞特森济南网站建设 济南网站优化